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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 / 六十四卦

第53卦 · 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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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周易 第五十三卦
漸
艮下巽上
易經:
漸:女歸吉,利貞。
初六:鴻漸于干,小子厲,有言,无咎。
六二:鴻漸于磐,飲食衎衎,吉。
九三:鴻漸于陸,夫征不復,婦孕不育,凶;利禦寇。
六四:鴻漸于木,或得其桷,无咎。
九五:鴻漸于陵,婦三歲不孕,終莫之勝,吉。
上九:鴻漸于陸,其羽可用為儀,吉。
彖曰:
漸之進也,女歸吉也。進得位,往有功也。進以正,可以正邦也。其位剛,得中也。止而巽,動不窮也。
象曰:
山上有木,漸;君子以居賢德,善俗。
小子之厲,義无咎也。
飲食衎衎,不素飽也。
夫征不復,離群丑也。婦孕不育,失其道也。利用禦寇,順相保也。
或得其桷,順以巽也。
終莫之勝,吉;得所愿也。
其羽可用為儀,吉;不可亂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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